抗震支架必須執行嗎發表時間:2020-06-18 09:30作者:協力得公司產品主要為:成品支架,抗震支架,綜合管廊支架,預埋槽道,BIM咨詢設計等. 抗震支架必須執行嗎? 抗震支架規范要求是強制規定嗎?抗震支架可以不做嗎?抗震支架強制執行嗎?抗震支架是消防強條嗎?抗震支架是強制規定嗎? 抗震支架規范要求是國家強制規定。2015年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布國家標準《建筑機電工程抗震設計規范》 公告批準《建筑機電工程抗震設計規范》為國家標準,編號為GB 50981-2014,自2015年8月1日起實施。目前,國內安裝抗震支架主要依據GB50981-2014《建筑機電工程抗震設計規范》。此規范中對抗震支架是否強制安裝,需進行安裝的情況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在建筑機電工程中,抗震支吊架已開始強制使用,但是很多工程朋友對此還比較陌生,因為一直以來建筑在設計中基本不考慮機電的抗震,抗震支吊架也從沒用過。但是現在情況不一樣了,建筑機電行業在抗震領域有了國家標準,其中明確規定了抗震支架的設置和設計。 眾所周知,在全球發生的地震中,因次生災害致人傷亡的比例占44%,而原生災害致人傷亡的比例為31%!原生災害是指:地震發生時,因建筑物坍塌而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次生災害是指:伴隨直接災害同時發生或由其引發的其他災害。如:山體滑坡、泥石流、水災、火災、爆炸、燃氣泄漏等。次生災害是比原生災害更可怕的存在。1947年,NFPA13首次規定建筑自動噴淋消防系統的抗震支架設計方式,也就是說美國最早是在消防領域開始了抗震領域的設計要求。隨后在上世紀60、70年代,美國又開始全面定義了建筑機電抗震支架系統,應用于水、暖、風、電等機電設備的抗震需求。在2008年汶川大地震之前,中國并未有具體的抗震設備制定標準和要求,為了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建筑工程、防震減災的法律法規并實行以預防為主的方針,減輕地震對于建筑機電系統的破壞,避免人員傷亡,減少經濟損失,國家制定了GB50981-2014《建筑機電工程抗震設計規范》,要求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及6度以上的地區,必須進行抗震設計。 機電抗震支架系統的相關法律、規范和標準: 1、《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第三十五條規定,“重大建設工程和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應該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并按照經審定的技術安全性評價報告所確定的抗震設防要求進行抗震設防?!薄皩︶t院、學校、大型商場、居民住宅小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建設工程,應當按照高于當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設防要求進行設計和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增強抗震設防能力?!痹谥袊?,建筑物及其附屬結構的防震抗震已經刻不容緩,對建筑機電抗震設計須迅速提高認識,這對于建筑物的抗震減災起到極為重要的作用和意義。 2、《GB50981-2014 建筑機電抗震設計規范》(國家標準): 依據GB50981-2014《建筑機電工程抗震設計規范》,抗震支吊架的定義是:與建筑結構體牢固連接,以地震力為主要荷載的抗震支撐設施。由錨固體、加固吊桿、抗震連接構件及抗震斜撐組成。是限制附屬機電工程設施產生位移,控制設施振動,并將荷載傳遞至承載結構上的各類組件或裝置。經抗震加固后的建筑給水排水、消防、供暖、通風、空調、燃氣、熱力、電力、通訊等機電工程設施,當遭遇到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的地震發生時,可以達到減輕地震破壞,減少和盡可能防止次生災害的發生,從而達到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的目的。本規范自2015年8月1日起實施。 3、《CJ/T 476-2015建筑機電設備抗震支吊架通用技術條件》(行業標準) 4、《CECS 420:2015抗震支吊架安裝于驗收規程》(協會標準) 抗震支架設計的要求: 設置抗震支架之后,機電系統可以做到:小震不損 、中震可修 、大震不倒。 哪些項目需要設置機電抗震支架: 第1.0.4條(強條)規定抗震設計烈度為6度及6度以上地區的建筑機電工程必須進行抗震設計。適用于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至9度的建筑機電工程抗震設計,不適用于抗震設防烈度大于9度或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機電工廠抗震設計。 抗震支架的要求: 組成抗震支吊架的所有構件應 (1)采用成品構件(注意:是成品,而非現場拼湊); (2)連接緊固件的構造應便于安裝; (3)抗震支吊架應根據其承受的荷載進行抗震驗算。 哪些地方需要使用抗震支吊架?規范中機電部分,強制要求(來源于規范): 1、給排水部分: (1)需要設防的室內給水、熱水以及消防管道管徑大于或等于DN65 者,當其采用吊架固定時,應按規范第8章的要求設置抗震支承; (2)8 度、9 度地區的高層建筑的給水、排水立管其直線長度超過50m 時宜采取抗震動措施,其直線長度超過100m 時,應采取抗震動措施; (3)8 度、9 度地區建筑物中的給水泵等設備應設防振基礎,且應在基礎四周設限位器固定,限位器應經計算確定。 2、暖通部分: (1)管道不應穿過抗震縫,當必須穿越時,須在抗震縫兩邊各裝一個柔性管接頭或在通過抗震縫處安裝“門”形彎頭或設伸縮節; (2)鍋爐房、制冷機房、熱交換站內的管道應有可靠的側向和縱向抗震支撐,多根管道共用支吊架或管徑≥300mm 的單根管道支吊架宜采用門型抗震支吊架; (3)矩形截面面積大于等于0.38m2 和圓形直徑大于等于0.70m 的風道可采用抗震支吊架,風道抗震支吊架的設置和設計應符合本規范第8章的要求。 (4)防排煙風道、事故通風風道及其設備應采用抗震支吊架。(強條) 3、燃氣部分: (1)對于內徑不小于25mm 的燃氣管道應進行抗震設計; (2)燃氣管道通過隔震層時,應在室外設置閥門和切斷閥,并設置地震感應器,地震感應器與切斷閥聯鎖; (3)在建筑高度大于50m 的建筑內,燃氣管道應根據建筑抗震要求,在適當的間隔設置抗震支撐。 4、電氣部分: (1)重要電力設施可按設防烈度提高1 度進行抗震設計,但為8 度及以上時不再提高; (2)對于內徑大于等于60mm 的電氣配管及重力大于等于150N/m 的電纜梯架、電纜槽盒、母線槽均應進行抗震設防; (3)設在建筑物屋頂上的共用天線等,應設置防止因地震導致設備或其部件損壞后墜落傷人的安全防護措施。(強條) 因為各地的抗震設防烈度不一樣,國家規范要求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及6度以上地區的建筑機電工程必須進行抗震設計。 抗震設防等級表解讀:(Ⅰ代表1級、Ⅱ代表2級、Ⅲ代表3級、Ⅳ代表4級、Ⅴ代表5級、Ⅵ代表6級、Ⅶ代表7級、Ⅷ代表8級、Ⅸ代表9級 ) 小編總結:按照這個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及6度以上地區安裝抗震支架基本上全國都需要安裝抗震支架 1、未設置抗震支架的,可能構成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罰款。對企業和從業人員建立信用檔案,將違規行為記入信用檔案,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3、建立抗震責任企業及從業人員信用檔案,違反行為記入信用檔案,并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4、規定監督檢查應當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 5、出臺背景之一:工程抗震產業發展、技術研發等需要相關政策支持 6、住房城鄉建設部起草,報國務院,司法部征求意見 7、建設工程需要進行抗震性能鑒定,對存在嚴重抗震安全隱患的建設工程進行安全監測,并在加固前采取停止或者限制使用等措施。(PS:已建成的工程一個也不能少,改造將成為下一個經濟增長點) 8、搶險救災、臨時性建設不適用、軍事工程適用有關規定,農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貧搬遷、移民搬遷、災后恢復重建等應當執行。 9、施工單位違反的,責令改正,處工程合同價款2%~4%罰款;工程不符合抗震設防強制性標準的,負責返工、加固,并賠償損失;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 10、建設單位明示或暗示施工單位降低工程抗震性能的,責令改正,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11、設計單位責令改正,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2、施工單位未取樣送檢或者使用不合格隔震減震裝置的,責令改正,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3、隔震減震裝置屬于主體結構施工,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PS:抗震支吊架也不知道算不算隔震減震) 14、竣工驗收合格后,應當通過信息化手段或者在工程顯著部位設置永久性標牌等方式,公示抗震加固時間、后續使用年限等信息。 15、超限高層建設單位應當在初設階段將設計文件報送省級住建部門進行抗震設防審批。 16、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建設工程抗震工作所需經費列入本級預算 17、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制定建設工程抗震新技術推廣目錄 |